一、监管对象
流通领域农资商品
二、监管内容
流通领域农资市场经营行为及商品质量
三、监管方式
1、经营主体抽查; 2、商品质量抽检; 3、根据投诉举报实施监督检查; 4、根据上级部署,组织开展专项整治。
四、监管措施
开展种子市场“六清查”行动、化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、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录入等工作,建立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,强化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责任,加强对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,继续落实农资商品“两账两票一书一卡”和农资商品经营者索证索票、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制度等相关制度,依据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查办农资案件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。
五、监管程序
1、根据工作计划,抽签随机确定抽查对象,由辖区干部实施上门检查; 2、根据区域农资商品特点,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商品检测计划,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市场商品实施质量检测,并依据监测结果确定相应的行政措施。
六、违规处理
对认定为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,实施抽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进行查处和处理,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。